计生相关办事指南
一、奖励扶助:
1、申请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8周岁;2、申请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子女户籍、独生子女光荣证、彩色寸照2张;3、办理时限:1年;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二、特别扶助:
1、申请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死亡或伤残证明、彩色寸照2张;3、办理时限:1年;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三、生育登记:
1、申请条件: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2、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外地户籍的提供居住证)、结婚证、现有子女信息、孕情信息;3、办理时限:即办;4、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申请条件:18-49周岁育龄女性外县居住30日以上;2、申请材料: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已婚的提供结婚证;3、办理时限:即办;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五、申请再生育:
1、申请条件: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2、申请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身份证信息、因子女病残申请再生育的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书、因夫妻一方五级及以上伤残的提供残疾人证、夫妻合影标准寸照两张;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4、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