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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作者:www.28-365365.com劳保所 来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凡具有眉山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保。 

办理流程: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户口薄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反面),一寸白底彩照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参保,重残人员(精神智障类)1-4级,其他类1-2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待遇领取流程

参保人年龄满60岁次月,乡镇初审 

1、正常参保人员,乡镇在系统中做待遇申请并填写到龄人员核定明细表,乡镇报中心复核,复审后乡镇打印待遇核定表,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养老金或退保金发放。 

2、重复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出具参保证明交予乡镇劳保所,乡镇收集,审核后填写重复参保申报核定支付明细表,参保人员确认签字,乡镇报县中心复审,发放。 

3、参保人员死亡,参保人员家属出具死亡、火化证明交予乡镇劳保所,乡镇收集,审核后填写死亡人员申报核定支付明细表,参保人员家属确认签字,乡镇报县中心复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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