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道安整治办【2014】9号文件精神,6月20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聘用道路协管员3名,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人员
结合我镇实际,聘用谢妍宏、谭文舟、舒畅等叁名同志为道路交通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
协管员在镇交管办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劝导法规、宣传等工作,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协助做好交管办对上资料收集,台帐建立,管理和材料上报工作;协助交警、派出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好主要道路、街道的车辆秩序,保持道路畅通整洁。
三、相关要求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管办要不定期到各村(社区)主要道路进行安全检查、督导;道路交通协管员要严格遵守镇机关各项规定,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区www.28-365365.com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