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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作者: 来源:

根据彭道安整治办【2014】9号文件精神,6月20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聘用道路协管员3名,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人员 

结合我镇实际,聘用谢妍宏、谭文舟、舒畅等叁名同志为道路交通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 

协管员在镇交管办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劝导法规、宣传等工作,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协助做好交管办对上资料收集,台帐建立,管理和材料上报工作;协助交警、派出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好主要道路、街道的车辆秩序,保持道路畅通整洁。 

三、相关要求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管办要不定期到各村(社区)主要道路进行安全检查、督导;道路交通协管员要严格遵守镇机关各项规定,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区www.28-365365.com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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